國稅總局11月6日再出新政,為打擊避稅行為,統一對液體石油產品征稅,新政規定,“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且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此前,納入國稅總局征稅范圍的液體產品有汽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溶劑油和潤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暫緩征收。而調整后政策,將MTBE、芳烴、混芳等用于調油和化工原料的產品亦納入征收范圍,且亦按照1元/升來征收。
卓創資訊分析師羅琳對記者表示,前期有部分油品生產企業在汽油銷售時開具MTBE的發票避稅,新政出臺后將有力地打擊此類避稅行為。同時,一些地方煉廠人士也表示,由于避稅的空間大幅度縮窄,市場上以各種名義倒票的貿易商也將有明顯的減少。
據了解,今年國內MTBE生產企業受原料氣資源緊張以及汽油市場需求不足的打擊,廠家開工率持續維持低位,大約在35%~40%的水平。金銀島成品油市場分析師靳婷預計,進入明年,該項政策的執行勢必將降低MTBE資源的流通速度,國內MTBE廠家面臨著上游原料不足、中間稅收加重、下游需求乏力的三重打壓,或將迎來行業的洗牌。
新政將直接打擊調和汽油的市場成本優勢。以山東芳烴汽油、密度在0.72~0.73為例,征收消費稅后其價格將增加369~389元/噸。而以華北地區調和國三93#汽油方案添加,芳烴汽油添加比例在30%左右。可知,增收消費稅后,調和國三93#汽油成本將增加約410.3~416.3元/噸。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