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4時許,鎮江交警高速三大隊執勤民警巡邏至泰鎮高速泰常方向55公里處時,發現一輛大客車停在第三車道與應急車道之間,有乘客在車下走動,后方也沒有任何警示標志。
見此,民警立即下車在后方擺放警示標志,并前去查看情況。
據車上乘客反映,該車發生了故障導致機油漏光,客車駕駛員沒有選擇報警,反而跨越護欄前往附近鎮上尋找機油。
得知這一情況后,民警立刻想法與駕駛員取得聯系,要求他立即趕回現場。
當時,這輛車所停位置靠近匝道橋,民警指揮乘客撤離到安全地帶,并劃定警戒區在現場警戒、安排人員做好現場安全秩序維護工作,防止發生人員傷亡和次生事故。
與此同時,民警聯系了排障車前來救援。
大概20分鐘后,駕駛員氣喘吁吁地趕了回來。民警對其進行嚴厲批評并進行了記分罰款的處罰。
最終,排障車將這輛大客車安全拖至了收費站出口。
警方提示,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不能隨意停車,發生故障后應移至應急車道并立刻報警等待救援,同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車后方150米處擺放警示標志并打開閃光燈,人員撤離在護欄外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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