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迅速賺錢牟利,黑心老板薛某買來普通潤滑油,灌裝包裝成“名牌”摩托車專用潤滑油,先后銷售金額累計達77萬余元。近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判處夏某有期徒刑7年3個月,并處罰金45萬元。
薛某今年30歲出頭,蘇北人。他有一個表哥在無錫做潤滑油生意,一直做得不錯,這些年也賺了不少錢。因此,一直渴望發財的薛某從2011年開始也來到無錫,和表哥一起學做生意。到了無錫之后,薛某才發現表哥之所以能賺這么多錢是因為他的潤滑油作坊一直偷偷地在生產偽劣潤滑油。2012年2月,表哥的作坊被質監局查封。
當時正處于失業狀態的薛某覺得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向表哥說明自己想接手。幾天后,雙方口頭約定薛某以10萬元的轉讓費接手作坊。
為了賺大錢,薛某仿效表哥的做法,找潤滑油銷售商購買普通潤滑油,然后自己灌裝成著名品牌的摩托車用潤滑油。
其實薛某并沒有多少文化,他想當然地認為自己買的潤滑油能使用在摩托車上,而且還在家中根據不同的天氣“調制”不同的潤滑油。所以他賣出去的潤滑油經常被客戶質疑和退貨。
據薛某交代,如果客戶將潤滑油退還回來,他就會重新勾兌重新調制。然后再次灌裝出售。薛某以這樣的方式做著自己的發財夢,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北塘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2月至7月,薛某生產、銷售的偽劣摩托車專用潤滑油的銷售金額達77萬余元,在作坊內查獲已生產出來的偽劣豪爵等品牌潤滑油近6000瓶,各類潤滑油標貼20余萬套。
北塘法院認定,薛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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